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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荣昌
肖荣昌
高级合伙人
专业领域:
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民商事法律纠纷 刑事辩护
办公地点:
成都
  • 电 话:13558663718
  • E-mail:31234676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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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民商事法律纠纷 刑事辩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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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经验

肖荣昌,男,中共党员,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中共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、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现为金牛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、成都市金牛律师学院培训导师、四川省市场经济法律应用协会律师团主任、成都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、金牛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、金牛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中心副主任、成都市金牛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。


所获荣誉

2021年6月荣获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;

2020年1月6日荣获成都市金牛区2016-2019年度“优秀律师”;

2017年12月被司法部、全国总工会、中华全国律协授予“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奖”;

2017年1月被遵义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评为2016年度“优秀共产党员”;

2017年1月被遵义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评为2016年度“优秀共产党员”;

2016年9月,荣获遵义市第二届优秀辩护词奖;

2014年1月被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,遵义市律师协会授予2013年度“先进律师”;

2013年1月被贵州省律师协会授予“法律援助在中国”大型公益活动先进个人;

2012年1月被贵州省遵义市司法机关党委评为2011年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

肖荣昌律师曾入选:贵州省农商行专家库专家;遵义市涉诉涉访专家库专家;曾担任:贵州省律师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;贵州省律师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代表;遵义市律师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代表;遵义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;遵义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;遵义市律师维权中心副主任;遵义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;中共遵义市律师行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;中共遵义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纪检监察委员、中共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等职务。

肖荣昌律师在从事律师执业前,历经行政、企业管理工作,有着丰富的行政及企业管理经验。在律师执业工作中,秉承客观公正的执业理念,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,自律师执业以来,担任多地政府、园区建设指挥部、国有公司、企业法律顾问,长期为律师学院、政府、企业、社区等部门和组织授课,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,执业以来,共计办理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等各类案件1000余件,受到了当事人及承办法官的好评,其中胡某某受贿案辩护词,原文荣获优秀辩护词奖。执业以来,热心公益,长期为困难职工、群众进行法律援助,同时积极承办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,参与各类社会活动,积极进行义务普法宣传,曾长期担任遵义市广播电台法治在线栏目特约专家,受邀为金牛电视台法治金牛栏目嘉宾,为金牛和郫都区多个社区义务普法宣讲,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、进校园活动。

现担任多家企业、街道、社区等多地政府、社区、企业法律顾问。


民事案件

1、在2009年就成功的办理了遵义地区第一起公司人格混同案件,让合同上完全无关的两个国有公司共同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。

2、代理某房开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案中,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被采纳而胜诉,涉及标的6000余万元。

3、代理被告某房开公司为被告的追偿权纠纠纷(反担保)案件,成功免除反担保责任,为当事人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。

4、代理某科技公司诉政府技术合作开发纠纷案件(最高人民法院终审),成功将原判决的752万元,改判为本息360余万元。

5、代理被告某房开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,原告诉求2000余万元,主审法官采纳我方的计算和本息抵扣方式,一审判决仅支付950余款万元。

6、某房开公司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,代理被告某建筑公司并提起反诉,600余万元反诉请求全部获得支持。

7、代理被告张某某等人与成都某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(诉请返还货款1420余万元及利息,原告诉求在开庭时共计2600余万元),减少损失近1100万元,并成功的让被告之一(公司老总的儿子)不承担责任。

8、代理郑某诉某房开公司合同纠纷一案,成功胜诉并执行回来全部款项,挽回损失1379万余元。

9、代理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件,申请人方要求支付建设工程款及利息金额达4400余万元,通过开庭举证质证,迫使对方同意我方提出的调解方案,最后仅支付1300万元工程款成功调解(我方公司财务对无争议的部分自认并记账的为1790多万元)。

10、代理被告成都某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,成功反败为胜,直接和间接为企业减少损失近2000余万元。

11、代理被告某丰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,将原告87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,成功减为470余万元;

12、代理竞亿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,挽回损失2700多万元;

13、代理周某诉云瑞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中,对方要求支付本息4000余万元,作为被告代理人,历经一审二审、发回重审,最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金629万余元,本息共计1150万元,挽回损失近3000万元。

刑事案件

1、代理胡某某受贿案中,成功辩护,将罪名改变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最大的减轻了胡某受到的刑事处罚,辩护词原文荣获优秀辩护词比赛三等奖。

2、代理被告人张某妨害公务罪案中,将其所具有的本应受到顶格处罚的情节,成功辩护为有罪免处,使张某免受刑事处罚。

3、代理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案,成功辩护,使公诉人所指控的贩卖800克毒品没有被人民法院采信,成功将无期徒刑改变为15年有期徒刑。

4、代理被告人陈某某受贿案中(茅台酒厂员工),成功辩护,将罪名改变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使其适用缓刑,陈某某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受到的刑事处罚。

5、代理某派出所辅警故意杀人案,通过细致的案件分析,找出辩点,将原本量刑死缓或死刑,成功辩护为判处无期徒刑。

6、代理被告人江某合同诈骗案,成功辩护,在法院欲宣告无罪的情况下,迫使公诉机关撤回起诉,使江某无罪释放。

7、代理某大型军工企业干部何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中,多次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沟通,提供书面辩护意见,最终使何某被免于起诉,既使何某免于牢狱,也保住了何某工作和军工企业中层干部身份。

8、代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中,通过与公安、检察机关沟通,并提供书面辩护意见,最终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,使李某某免受刑事处罚。